,正对着我们大照其相。
我想都没想,大踏步向那方向走去。距离那男人只有两步,他似乎才反应过来我是朝着他呢,转身想溜,被我加快几步拉住背包。
教训是,不要背那种一旦被拉住就无法挣脱的包。对对方的,则是,不要以为穿着3寸银色高跟鞋的女人就一定行动比你慢。
我把相机后盖打开,把微型胶卷往外拉呀拉,过程中觉得非常享受。这是老早就想做的事情,可真是好容易得到机会。
“你不能那样。”那个戴眼镜的男人说着,一边推着眼镜一边向后退,我几乎能读出他的心思,想跑,却又舍不得落在我手上的相机。他似乎想到了什么,鼓起了勇气。
“你这是妨害新闻自由。”“哦?”我向他挑眉,笑的一派邪恶。“那去告我呀。”这是电影上学来的台词。事实证明非常好用。那人已经准备不要相机转身落跑了,被走到了他身后的费希特给拦住。长长的手伸出,轻而易举地拿到了他胸前的记者证。“还给我。”
那人跳着脚,费希特将证件举到一边,歪着脑袋。“每日新闻社…实习记者。”他把那证件还回去。开口时一片温文尔雅。
“你还没有采访权。而且每日新闻也没有娱乐版。如果你是对安小姐有兴趣…我假定…当然也不排除你的兴趣对象是那位年轻人,我们可以告你侵犯隐私。”那人拿着证件落跑。我问费希特。
“真的可以告他吗?”费希特看我,一脸有趣的神情。“当然不能。”“可你刚才说…”“那个,”他笑“自然是在骗他。”然后他突然转了话题“可以请你去吃饭吗。”
我犹豫着,律师确实是高收入的职业,然而嫁给律师也意味着若离婚则可能会一分钱也得不到。我权衡,然后摇头,笑的一脸惋惜。“对不起,我还要陪菲尼克斯回公司…”菲尼克斯看了看表。“已经六点了。”
他说,然后就不顾我,转身走开。我张大嘴,过一会才想起形象问题,赶紧闭嘴,转头看费希特看我的眼神似乎很有兴趣。“现在,我是否有荣幸请你共进晚餐了呢?”***我对法国没什么意见。完全没有。对法国菜也没有意见。
只除了看着手上的菜单,一个字也不认识之外。我放弃伪装,把手上的菜单啪地合上。连菜单的封面都是绸缎的,这个无论叫什么的地方,想来价格一定不菲。不过反正我也没有想过要付帐。费希特抬头看我,我朝他笑,尽量温柔和婉。
“我不认识,所以得麻烦你帮我点了。”他的表情有点诧异。我不知道带一个自己承认连法文都不懂的女人到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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