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外边的大厅里等了半个小时,直到庭警过来叫我们。法官是接近五十岁的男人,有严厉的眼睛,但其中带着疲惫。
“费希特,真难得,这回竟然在这么简单的案件里见到你。”这是他对我们公司的御用律师大人的招呼语。我想了一下,记起上几次费希特出面辩护的案子,似乎是一桩预谋杀妻案,一宗绑架撕票案,还有一件则涉及到8位数以上的毒品。
看起来也许和公司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也是当然。有直接关联的人,都在事件捅到公众媒体前就被消除了。
而这次不过是区区的交通违规案子。确实屈才。我在听众席上坐下,而菲尼克斯被带到了法官面前,把手按在圣经上发誓,那一套。双方的律师开始辩论。双方的律师,我们这边当然是费希特,对方是个接近40岁的中年女人。
我仔细看着她的服装,从心底升起由衷的敬意。还以为费希特已经把我弄成了无法分辨男女的怪物了。看看这,才叫做无法分辨男女呢。双方似乎不是第一次交手,提问时走的路数也满接近。
一开始我是打算仔细听来着,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开始分辨不出左和右。甚至连他们问题所想要表达的东西,我都不明白了。比如费希特问对方当事人“那么你是说你已经打了让对方超车的手势。”对方表示赞同。
“你是用右手做的手势?”对方再次点头。费希特开始做一些手势。“那么你是怎么做的?象这样摆摆手,还是画了个圈,还是…”我开始感觉厌烦,对方显然也有类似感觉。没什么特别的动作,也就是把手伸出车窗,打个手势而已。
“可是在刚才的对话中…庭上允许的话请将对话翻到第114页…在那里你说…”我看出对方的律师不是容易打交道的人,但是费希特显然比她还要精明。
最后达成的协议,是对方放弃对菲尼克斯的起诉,而菲尼克斯也不对对方用容易让人产生混乱的手势,以及在询问当事人的过程中显示出的,对方在出事当天的午餐中喝了一小杯开胃酒的事情提出进一步调查的提案。
法官敲了小锤,双方律师握手。我先到门外等着,心想将来如果我实在忍受不了手下的那几个家伙而把他们都干掉后,一定要找费希特来给我辩护。过了一阵,费希特从侧门中出来,一边走一边和菲尼克斯说着话。到了我面前他停住。
“这次没事了,法官也说不会写入记录。但是还要小心些。”他似有所指的一抬下巴。我朝他指的方向看,正好看见微微的闪光。一个手上拿着微型相机的人站在隔了10米的柱子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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