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还要改编,更费钱,不如直接变现。有些小公司是很愿意收大公司的淘汰本的。毕竟大公司收剧本的路子广,质量高,就算是被淘汰的,也是很多小公司见都见不着的。”
这就是资本流转。
蔡蔡也觉得公司都吃过一次亏了,肯定不会再收这种不好拍的剧本了。
可,还是那句话,资本有时候的迷惑行为,是完全没有理智的。
“这是什么?”蔡蔡落地休息一天之后,来公司露个面,顺便拍华美的宣传视频。公司里参加华美的艺人不少,以仙君和蔡蔡为首的,全部二十多个艺人,其中全约占了十三个,剩下都是部分合约在万千。但就算是部分合约,也是主要的经纪合约,万千也不会签那种小部分的小合约。分约也多数是这些艺人早期入行的时候签的长约,和原公司或者原经纪人等,因为合作良好,完全没必要解决,想解,等合约自动到期就行了。
至于到期之后的合同限制,就看艺人的价值了。价值高,自然有万千帮着处理,价值不值得折腾,那就顺其自然了。
比如有的艺人合约到期,想转签,但是原合同要求,如果转签,需要艺人赔偿接下来一年的收入或者干脆要赔偿一笔钱等等。诸如此类的,都是为了榨干艺人的经济价值。基本上大部分艺人和原合约,都是好聚好散的,真要是撕破脸,那就不仅仅是钱的事了。
说起这个,是因为蔡蔡在地下车库围观了一场同行八卦。据说是那个艺人和原本的经纪人曾经是情侣关系,两人有好几家共同持有的公司,还有好几个房产,分手之后,那个经纪人主持那些公司,给艺人分红,房产也是一起分钱。然后分约到期了,艺人想关停那几家公司,包括商标,还有房产,都想收回来。当然也说了会给这个经纪人前男友部分补偿,按照分约最高赔偿走。
这算是很良心了。艺人红了签了万千,也没撇开前男友,还是让他做经纪人,是后来才分手的。分手了也没当时就解约,还让他用自己赚钱。说一句恋爱脑不算过分了。
但是,经纪人前男友不答应。要公司要商标要房产,总之不说全要,但也要分走大部分。如果这里面有他的钱,也就罢了,但他赚得钱他自己去买了房开了自己的公司,并没有返投回来,只是很彻底的在用艺人的钱赚钱分钱。
俩人谈崩之后,经纪人前男友曾经想在网上发小作文,都编辑好放草稿箱里给艺人看过了,不答应我就发。被公司劝住,毕竟他想要的就是钱,艺人要是因为丑闻贬值了,他也就拿不到更多的钱了。艺人这边从一开始的害怕,但后来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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