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庸简单给沈问秋介绍:“这是我公司科研组的首席研究员,丁念,丁老师。”
再给丁念介绍:“这是我的……我的朋友,沈问秋。”
此处有一耐人寻味的停顿。
陆庸认为自己是厚颜无耻地试探沈问秋的关系界限,假如没被否认,那就是默认他们的朋友关系。而在丁老师的耳中却是另一番暧昧不明的意思。
理解。理解。
丁念说:“陆总,等会记得按时去开讨论会啊。”
沈问秋目送这位丁老师离开,见他一头白发,再回头看陆庸的脑袋:“你倒是身体很好,一头头发还乌漆嘛黑。”
他处于一种奇异的状态,像还没剥离十六岁的自己,被占去身体,而二十八岁的人正在一旁冷眼旁观,想法未经大脑允许,擅自驱动手臂神经,竟然高高地抬起手,摸了一下陆庸的头发。
陆庸的头发又黑又硬,摸上去很扎手,刺刺的。
两个人都愣了下。
沈问秋先回过神,触电一样收回手:“对、对不起。”
“没关系。“陆庸答,为了缓解尴尬氛围,他憋了憋,面目扭曲地说,“其实,我涂了黑色染发剂。”
沈问秋赶紧去看手,手心干干净净,疑惑抬起头。
好像翻车了。陆庸硬着头皮,一字一顿地说:“我在开玩笑……”
沈问秋又怔了下,见他一脸着急,憨傻的可爱,笑了起来:“你怎么还跟以前一样完全不会撒谎啊?”
陆庸认真地答:“我是在开玩笑,不是在撒谎。撒谎没什么好学的。”
他越是一本正经,越是戳到沈问秋的笑点,他笑得几乎捧腹。
陆庸还要处理工作,沈问秋在他的办公室窝了一下午,翻看一本他们公司的编年照片资料册子,吹着空调,吃吃水果,哪都没乱走。
陆庸本来以为把他带到公司,比放在家里应该要安心,结果好像反而更让他心情浮躁了。要是把沈问秋留在家里的话,他轻易不能回家见着人,而在公司,就在近处,稍走几步路就能去看沈问秋,叫他无时无刻不心痒痒的。
理智上他知道沈问秋不会乱跑,在这荒郊野岭的工业园区,他自顾自出去的话会迷路吧?而且他们厂子有些地方还挺危险,不可以乱走,万一受伤怎么办?
于是陆庸难得地在讨论会上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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