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
敲开门后,宋慊将早餐接过来,屋内传来响动,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了出来:“谁啊?”
赵秘书一顿,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宋慊直接“轰”地一声将门关上。
楼道里灌着冷风,赵秘书裹紧衣服,算是明白了老板为什么从来对那些忙着倒贴的男男女女没有好脸色,原来是因为在这座破旧的县城里,藏着一个恋人。
宋慊将早餐送进房间,一一打开放在宋承娣的面前,宋承娣看着面前的满目珍馐,嗔怪的看了宋慊一眼,道:“买这么多,不怕浪费?”
宋慊舀了一勺海鲜粥喂到宋承娣嘴边,宋承娣还是顺从地张嘴咽下。
宋慊说:“我不想再让你受苦。”
宋承娣垂眸,接过她手里的勺子,道:“我自己来吧。”
宋慊就静静地在旁边看着她吃,宋承娣朝她笑了笑,“原来海鲜粥是这个味,也没什么特别的。”
苦中作乐,她宋承娣最擅长。宋慊没说话,默默地看着她。
宋承娣吃饱的时候,还剩了一大桌,她怕浪费,就让宋慊放冰箱里,宋慊照做了,同时也将冰箱里的临期食物全部下楼扔掉。
宋慊抱着她,给她揉肚子,宋承娣手指把玩着她的发丝,问她:“你怎么想染个银色的头发?”
宋慊说:“以后你再走丢,就可以在人群里一眼就找到我。”
这是一句好听话,引得宋承娣阵阵发笑,于是她又问:“你为什么将我纹在身上?”
宋慊垂眸,遮住眼中情绪,她没有回答,面对宋承娣,她总是不善言辞、不会表达,正如现在,她依旧会像以前那样,将心事全部藏在心底。
宋承娣打趣道:“以前宁欢欢想将你的名字纹在身上的时候,你不是还骂她很蠢吗?”
宋慊怔了怔,她搂紧了怀里的人,将头埋进宋承娣的肩颈里,闷声道:“我确实是一个笨蛋。”
话落,宋承娣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好似被人轻轻触碰,她回头看着宋慊。肋骨上的纹身,每次下针都如抽筋扒骨,可再痛不过心痛。她习惯了忍,捱过一波又一波的煎熬,忍住思念将骨头打碎,注入血液里。
“跟我回北京。”宋慊紧紧抱着她,此时像一个孩子。
宋承娣呼吸加重,有些命定早就藏在了血管里,她突然开始贪恋这一时的温存,她突然想,自己或许可不可以也自私一些呢?
她听见自己颤抖的声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