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南市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方明朗今天没上班,特地来接站,回到舅舅家的时候,舅妈已经做好了饭菜,张罗着两人快坐。
明珠来了舅妈家很多次,也没把自己当外人。
吃完饭后,江铎跟着方书怀起去书房聊起了自己即将工作调动的事情。
明珠则拉着舅妈在客厅,把给她们买的礼物取了出来。
舅妈的礼物是条金项链,这年代的金价不到二十块钱克,虽然比起此时的工人工资也算是不便宜了,但对于明珠这不赚死工资的人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
她打算入京生活后,通过各种渠道多买些金条给孩子们存起来。
毕竟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这款式是当下最流行的,舅妈很喜欢,当即就戴上了。
她看向方明朗问:“儿子,怎么样,好看吧。”
方明朗笑着点头:“好看。”
舅妈剜了方明朗眼:“光说好看有什么用,你又不给买,所以呀,珠珠,我跟你说,养儿子没用,还是得养闺女。就是没有闺女,有个你这样的儿媳妇也行呀,你说你要是我的儿媳妇多好。”
方明朗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妈,别胡说道。”
明珠拍了拍侯晓晴
的手:“舅妈,你放心,将来你肯定会有个更好更乖的儿媳的。”
她没继续这话题,而是掏出了舅舅和方明朗的礼物。
舅舅的是条日常适合扎的领带。
方明朗的则是支稍微贵点的钢笔,因为做医生的,平常经常写病历,支好笔必不可少。
他盯着钢笔看了片刻,问:“这颜色……好像不是我表哥选的风格。”
明珠抿唇笑:“你表哥看上的那根全黑的,我不喜欢,这是我挑的,你不会跟你表哥眼光样,喜欢全黑的吧?”
方明朗摇了摇头,“我也不喜欢全黑的。”
他将钢笔取出,别在了上衣口袋里:“谢谢表嫂,我会好好用的。”
“客气客气。”
看着自己儿子那点小心思,侯晓晴心里颇有几分无奈,可也没办法,明珠就这么个,总不可能把她给分为二了。
江铎跟方书怀聊了半个多小时出来,这个时间,已经没有回单位的车了。
方书怀让自己的司机去送两人,结果司机跑来汇报,车子坏了,没法走了。
两人便在侯晓晴的盛情邀请下,在舅妈家暂住晚,住的是之前方书玉来的时候住的那间客房。
就在方明朗卧室隔壁。
难得
有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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