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后,是本手书。
字迹娟秀清晰,敛去锋芒,语句通顺,不像是男子书写之物,她生了好奇心,便坐在凳子上看,与之不同的是,这本书并非是晦涩之物,反而句句平常,细细解说。
大千世界,写了很多,在世间最西方,有着其他国家,发是黄色的,肤色雪白,连眼睛都与这里的人不同。
书里介绍了很多有趣的东西,都是她未见过的,比如有会计算世间的钟,她只见过滴漏;还有□□,由硫磺之物所配置,硫磺她似是见过,上面还写了做法,不如哪天试试,兴许有趣。
她未将书看完,就已日落,又忙将兵书收纳入箱,命人搬进去,她将手书留下,待明日有空时候再读。
晚间的时候,宫人来回忙碌,准备秋猎所带之物。天子出行,自是常人比不得,事无巨细,衣裳、发冠等小物都不可缺,到时人多眼杂,不可缺了一物。
安阳头一回见此阵仗,便一人坐在一旁,靠在榻上小憩,待陛下回来时,宫人就退出去了。她懒散地靠在那里,看到陛下更衣,眼睛亮了亮,兴奋道:“我今日发现一本有趣的手书。”
眉飞色舞、喜笑颜开,让人观了也觉得可爱,奕清欢换了一身舒适的常服,走过来摸摸她的头,坐于她身旁,回道:“那些书,我只看了大半,并未读全。”
安阳细细回想了下,那本手书好似是压在箱底的,她从几上摸到,递给她,眸色晶莹,炫耀地在她眼前晃了下,又道:“上面写了很多有趣的物什,说到往西走,就会看到这些东西,好像是本游记。”
奕清欢抬手接过,翻开第一眼,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她无奈道:“小殿下,你酒未曾醒吗?这便是你写的手书,字迹敛起锋芒,这是你的字体。”
安阳懵了,接过来反复看了几次,讷讷道:“我看时就觉得熟悉,后来看到内容就忘了。”
既然是她写的,那么,她去过那些地方?安阳不禁深深回忆,她只记得自己并非是正主,所有的记忆都不存在,可潜在感觉告知她,以前那个喜欢奕清欢的安阳便是她。
不然,心底的情愫,又如何解释。如果不是,那么,陛下很有可能喜欢的不是她了。
她愣愣地想了会,想起那个梦,梦中安阳告诉她,她就是她,许是很久前,她就在这里了,被药洗去了所有的记忆。
想通后,她将手书递给陛下,笑道:“这样啊……我不记得了,陛下觉得好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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