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俗世家纨绔饲养的鹰隼一般大小的白雕。
张伟俯身将大风抓起,让其放在了自己肩膀上。
说道:“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大风歪了歪脑袋,眼睛眨呀眨了的看着张伟。
理解了张伟的意思后他也没有任何反对,毕竟在这秘境之中,竞争失败的失败者服从胜利者,成为其手下是他们这些失败者最好的待遇了,失败者更大的可能还是被驱逐出族群,流放在外自生自灭。
要是再严重些,沦为胜利者的口粮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对于自己付出的代价不过是服从于张伟,就能换取自己活着,甚至是更优渥的生活的事,大风没有丝毫的意见。
“不过一直叫你大风大风的也不太合适,就叫你追风吧,正好跟丛云配个对。”
张伟摸了摸追风那光滑的羽毛如此说道,同时跟追风解释了一下丛云这个前辈的事。
“一个金丹中期的妖王,当我的前辈?!”
追风听到张伟的解释后有些不敢置信。
金丹中期的妖王……那不是他平日里的猎物嘛?
老大竟然有着这么一头弱小的妖兽作为小弟,还排行第二,看来自己这个老大混的也不怎么样,麾下连头大妖王都无!
估计自己到了自己这个老大的领地内后,很快就能击败这个老大的其他眷属,成为老大的领地中排行第二的存在了!
追风开始幻想起来自己到了张伟的洞府中后,一人之下,万妖之上的生活了。
要是让张伟知道追风的想法,估计会很是无语。
你就算是胜过了丛云,也不过是排名倒数第三,比丛云和张宝藏两个强些而已。
剩下的,可都是你老大我的家眷们啊!
你要是敢对她们挑战……
enmmmm……好像除了裙瑶之外你哪个都打不过啊。
张伟摇了摇头,转身将那混元宝参果连同下边的一整块宝壤转移进了自己的大天都雷元珠中,一边转移还一边吐槽道。
“不过追风你的灵智缺陷也未免太大了,三十六颗混元宝参果啊,你全吃了也不过有如今的智商,当真是暴殄天物!”
这些混元宝参果不过刚刚结果,远未到成熟的时候,可见丛风他当初找到此地时,也是机缘所在,在刚破壳没多久便找到了这样的宝物,让他领现在起跑线上。
然而听到张伟的话后,追风却反驳道:“我没有全吃掉,我当初找到此地的时候,这里可是有只虫子的,它吃了三十多颗,见到我便逃跑了,我总共吃的不过三颗,其中有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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