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远,俾我独兮。”
这其实是一首弃妇诗,和阿茅的情况没有太大的交集,甚至连情感也并非一类。但是阿茅就是觉得很喜欢,他还特意花掉两个月的工钱买了条轻薄柔软的帕子,一笔一画的将诗句抄写在上面,小心翼翼的像在呵护心尖上最珍贵的宝贝。
他原本不叫阿茅的,他甚至没有亲生爹娘给他起名字,从小便孤苦无依流离失所,他觉得姑娘救了他的命,应该由姑娘来为他取名字,可是姑娘是不会为他取名的。所以他就追着姑娘的名字,给自己起名叫阿茅。他不敢堂而皇之的冠姑娘的姓氏,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姑娘,怕姑娘知道了嫌弃自己,哪怕这只是青楼里的一个低贱的花名。思来想去自己同自己纠结了若许年,临到头竟是在姑娘的墓碑上落下了这个姓氏。
发现出事的那晚,就是在明威将军府,姑娘进去后就没再出来。阿茅吓坏了,一直以为是自己打盹没发现姑娘出来,瘸着腿绕着将军府找了好几圈,又一瘸一拐的跑到素烟阁里问,吃了一顿毒打。打听了一个月才知道,原是将军府已经将姑娘赎出,养在自家后院做家姬了。
他很穷很没用,但不代表他不聪明。他发现了明威将军府中家姬总是离奇失踪的诡秘事件,逐渐调查到了霍渊和他们一直在做的事情,他还顺藤摸瓜找到了他们藏人的一处巢穴,直到探到驸马爷头上才知道这件事太超出意料,完全超出他的能力。他只有一个人,力量有限,又不敢轻易相信任何官员,毕竟这金陵城官官相护盘根错节,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他不惜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不惜想出以身诱敌的法子,不惜砍断自己的双腿,偷出腐烂的女尸,闹得金陵城人心惶惶再无宁日。
没有人会知道,他这般倾尽全力,只是为了一个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而已。
因为在所有人的心目中,白华菅是阿茅的姐姐,血浓于水的亲情。他的名字就应该刻在她的墓碑上,他就应该与她的名字放在一起。他于她不是没名没分的仰慕者,是守护她到最后一刻的亲弟弟。
这一切哪怕只是裹着蜜糖的梦幻泡影,也好过从来便是天涯陌路,死生无关。
初夏的风拂过少年清瘦的脸庞,吹起火堆里焚烧殆尽,悉数化成飞屑的诗篇。
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远,俾我独兮。
英英白云,露彼菅茅。啸歌伤怀,念彼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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