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冰欢、我说你…呃!”打着酒嗝,余光天扣住宋冰欢的脖子,一手则捏住他高挺的鼻梁“我说你,最近怎么么不见许景洋来找你?”
“你醉了,光光。”宋冰欢苦笑着,三两下便挣脱开好友的牵制。许景洋为什么没来找自己?天晓得!也许他忙,也许他又去找女人,也许他才刚要求自己留在他身边,却突然反悔,或者是觉得厌烦…不管答案是什么,宋冰欢都认为自己没有抗议的立场。毕竟打从一开始在图书馆那天,许景洋就不是对他说“爱”而只是要自己成为“他的”既然没有爱情成为两人之间的桥梁,他又要怎么么使许景洋成为自己独有的,进而要求他每天来自己身边报到呢?“我没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脖子上那是什么。”
余光天指着宋冰欢颈子上那枚颜色泛紫的印记“我可不记得你有这个胎记啊…”身为今天的寿星,和宋冰欢一样已经成年的余光天来了居酒屋,一杯杯的痛快畅饮,不胜酒力的他没几杯便意识模糊,胡言乱语了起来。
宋冰欢笑了笑,伸手拉了下衣领掩盖那枚上次在图书馆里被许景洋留下的吻痕。一个星期过去了,尽管吻痕颜色泛深,但那人就是消失了。
“胡说八道什么!臭光光,今天是你生日,谈谈你自己吧,怎么么不快点去追个女朋友,好让我叫声大嫂呢?”宋冰欢贼笑着,举起酒杯相对方手中的杯子撞击,发出响亮的干杯声。
“来!今晚不醉不归!”是不是同性恋爱人都没有好下场呀?日日夜夜都为自己在意的人不安。
也罢,把自己喝得不省人事,就无后顾之忧了。酒精是最能麻痹爱情的镇定剂。全然不知道许景洋是为了男性无谓的颜面而刻意疏远。宋冰欢自暴自弃的喝着酒。***
有几天没见到宋冰欢了?四天?五天?然而,时间漫长得像是过了四年、五年。茫然的猛踩油门,双手有技巧的转动方向盘,明明无心享受奔驰的快感,许景洋仍是强迫自己的速度要更快。
周遭的景物快速的窜过,仿佛彩色油墨被水晕染开来,而显得模糊不清。不知不觉,他沿着山路飙了上去,慢慢远离喧闹繁杂的市区。随着周围沸鼎的人声转为静寂的虫鸣,景物也由高楼私人群转为树丛和小公寓。
开着心爱的车子,驶过沉静的市区边缘,明明已经入夜。许景洋却丝毫没有一点睡意,不过想到明天是周末,倒也觉得无所谓。
最近他完全没有上酒吧的心情,对以前的他而言,上酒吧意味着要找女人过夜,现在他都只是单纯的去喝酒;然而,像他这样有着顶级条件的男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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