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英,天晚了,我们回去吧。”我拉起黄文英的手,走在前面。我放弃了她的吻。出于感觉。元旦之后我开始了实习,我和我们班的一名同学被分配到市属一家外贸公司,而黄文英因为英语比较好,去了海关。
因为我报考了商务法的研究生,所以一边实习,一边还要忙于准备即将到来的考试。所谓实习不过是在办公市里帮忙整理材料,偶尔再跟人到市郊的乡镇企业里去走走看看,并不累。
可是考试复习就不同了,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哪一科都不能马虎,我晚上下了班就要回到单位临时给的宿舍里去咬紧牙关看书作题熬到很晚。黄文英常常来看我,但毕竟不如在学校方便,也就是买写吃的给我再洗洗衣服嘱咐一般就走了。
忙碌中我反倒觉得充实,脱离了以前的环境我反而舒服自在。凯歌来找过我几次,我每次都和他喝酒喝到昏天暗地,每次他都会对我诉苦,讲现在买卖难做,马仔不听话,小蜜太骚太花心。
我喜欢也静静地喝着酒听他时而吹牛时而控诉的说个没完,那时我觉得时间过的很快,自己的一切不安和烦恼都在倾听别人的喜怒哀乐中被冲淡,看着凯歌侃侃而谈的样子,真是既安逸又愉快。
那一个周末,我和凯歌再他的某一间房子里又喝多了,醉熏熏中他叫司机送我回去,我当时神智有些不清,不知怎的竟被他送回了学校。
学校已经放假了,我稀里糊涂地走上寝室楼,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不住在这里了。深冬的寒风吹得我有几分清醒,摇摇晃晃地我走到学校门口大街上想打出租车回单位。
可是刚走到街口的花池子那里,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不由自主地蹲下来,任凭一肚子的酸水和污秽涌出喉咙。吐了一气后我无力地坐在地上,这时我身后有人在轻轻拍打我的后背,接着抓住我的肩想扶我起来。
我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回头一看,却木在那里。是骆海庭,他的头发长了一点,人裹在一件大衣里,手里还拎着一袋子方便面,脸冻的红红的,鼻子更闪闪发亮。
他也没想到会是我,意外的重逢使他象浇了水泥似的凝固在街灯下。“没想到是我吧!嘿嘿…”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我倒不觉得尴尬,主动和他搭腔。
“你没有去实习吗?”他呆呆地问。“啊…我特意来看看你…不好吗?”我一定是喝多了,否则我怎么也说不出这么无耻的话。
他冷笑了一下,看也不看我转身就走,坚实的脚步踩在雪地上发出喀碴喀碴的声音。“喂!不请我到你那里去坐坐吗?”我声嘶力竭地喊到。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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