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成为大富翁,别人也有福可享……(注)
于是警方迅速结案——这是一位为了休伊·朗而殉道的男人——说殉道,听起来不伦不类的,很多疑点表明,他应该是被人杀死在家中,而非自杀。
“朗是美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如果能从刺杀中活下来,美国历史也许会被他改变的人。”提姆是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成为过路易斯安那州的王,当时一些人愿意相信,他最后的住址一定会是白宫。他给穷人们带来了一些……希望,修路,造桥,开办夜校。”
“结果他没住进白宫,反而住到坟墓里去了。”布莱雷利说:“听上去给他殉道倒是比被人杀害名头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