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的王超,仿佛一个人形机车。
不过将视野拉高到天上朝下看的话,荒野路上奔跑的王超彷如一个艰难前行的小蚂蚁。路途漫漫,他也慢慢,但是至少已经且一直在前进。
……
中年人和侄子带着熊尸回村到家——当然,是他大哥家。
找来各种工具,中年人费了老大的劲,才将熊尸收拾停当,熊皮尽量完整地剥下,熊肉一堆一堆放好,熊骨以及各种内脏也都收拾好。
中年人不是个好猎手,但以前就经常帮他大哥处理猎物,倒是个好厨子。
简单地弄完熊尸,过去了将近一个小时,累得中年人满头汗。
“那个大哥哥打死这只熊都没有你这样累!”他侄子给他端了一碗水,顺便嘲笑了一句。
中年人不跟侄子一般见识,等他长大了就知道了,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不一样,是你打死也比不过的。
又过了一会儿,叔侄俩在门口看到从村口一路跑过来的王超。
“不得了啊,这速度都没怎么变慢的…”中年人做轻微的撒旦状,喃喃道,“小小年纪,能打能跑,还宁愿走也不坐车,真是怪人!”
“他好像在唱歌诶。”男孩耳朵尖,不过以王超的速度,在他听见的时候也很快跑到他们这儿了,男孩只觉得是一个大火球冲到了家门口!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男孩目瞪口呆地对王超说:“你身上好多汗…好热啊!”
“呼…呼…”
王超大口呼吸,胸膛快速地一鼓一收,他嘴唇泛白,满脸的汗像是淋雨一样直往下滚,露出的皮肤也烫得发红,头顶甚至能见到一缕缕白色的热蒸汽在飘。中年人注意到,王超居然很快就将剧烈的喘息平复了下来,停下来后缓步转悠了几圈,喘了一会儿,似乎就已经恢复了。
“怪物呀…”中年人不知道多少次感慨了。
“有水吗?”王超不好意思地抿抿嘴唇。
侄子男孩很快端了一碗清水出来:“给你。”
“谢谢。”王超端起,咚咚咚,一饮而尽,爽!
他之前在南都正常的晨跑,跑完就跟没事儿人似的,喝不喝水都无所谓,但这次的距离要长一倍,第一次一口气跑这么远,即使是王超也渴极了。
男孩拿着空碗问他:“你刚才唱的什么歌?”
“埃米纳姆的歌,跑步必备嘛!”王超随口说,“就是歌词太难背,我就是瞎哼哼!”
“怪物呀…”中年人想,“这么跑,还能腾出劲儿哼歌?”
“你要去史洛布城的话,等明天我们一起吧?”中年人开口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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