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家里,出现在他面前,还没等约翰高兴,就听他老婆对他说道:
“约翰,我给你一天时间离开这里,永远也别让我见到,否则我会忍不住杀了你!”
约翰·史密斯刚要问什么的时候,简直接就对着他开了一枪,这一枪从他耳边擦过,擦掉了他耳垂上的一块皮肤,同时也震得他耳膜生疼。
杀手的本能让他捂着耳朵闪躲到沙发后面,可是再出来的时候,简已经不见了踪影。
约翰当然不肯就此离开,他被打了一枪心里也生出火气,心说怕你怎么着,大不了就在闹上一场,who怕who啊!
当即将家里的武器库全都搬了出来,打算和老婆拼了。
第二天简如约而至,就用两把手枪,把约翰彻底镇压,打的他一点脾气没有,子弹从匪夷所思的角度射来,只用了三枪就让约翰身受重伤。
若不是约翰引爆了天然气,趁机驾车跑路,那一次就真的死在自己老婆手里了。
等约翰养好伤,打电话过去想跟老婆离婚,彻底分道扬镳的时候,简冷冷的告诉他,只能丧偶,不可能离婚,而且罪人一定要死。
接着约翰的藏身地点就被找到,幸好他感觉不对,提前逃走,否则他真没有把握在简诡异的枪法下再次逃生。
接下来约翰就生活在被简追杀的日子里,他不敢使用信用卡,社保卡,不敢有交通肇事记录,这才躲过了对方的追杀,消失在对方的视野之内。
他装作偷渡客,找到了一个黑中介,弄了个新的身份,正好那黑中介是某黑帮的杀手中介,约翰就挂靠在对方旗下,做一些酬劳不高,但危险不小的暗杀任务。
消化完约翰·史密斯的记忆,华十二猛然从床上坐起,扔掉已经烫手的烟头,心里接连卧槽,那记忆中的画面,会拐弯的子弹,他终于知道简加入的是什么组织了。
怪不得简会像是被人洗脑了一番,那分明就是兄弟会啊,而连系简的长相,岂不就是兄弟会里的火狐福克斯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