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抓抓头发,措了半天词,他慢慢说道:“我想……你应该也清楚,布里克瑟姆发生了一些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你也知道?!”
金姆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他:“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约翰干笑一声,坦白说:“实不相瞒,其实我也是个混血种,和那个叫凯撒的年轻人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呃,你知道混血种的意思吧?”
“混杂有爬行类血液的人类,对吧?”
“……差不多。”
约翰尴尬地摸摸耳垂,小声嘟囔:“听你说的话,怎么感觉我是从印度那边生出来的奇葩物种。”
金姆抢到什么,用手指拨弄方向盘侧的拨杆。
白昼下的石板交替闪烁不明显的远近灯光。
他深吸口气,突然有些愤怒,又有些鄙夷。
“所以,你就是靠这种卑鄙这手段,才在十年前赢下和首领的约战?”
“嗨,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干嘛?”
约翰脸皮一抽,耸耸肩,将头靠在凸起的背椅上。
“欸!我告诉你,海曼可知道这茬事啊……他自己都认了,你就别在这瞎操心咯。”
金姆面无表情。
他伸出手,从上衣口袋里摸索出半包烟。
叼在嘴里,打火点燃。
熟悉的味道划过喉管,又窜入鼻腔,隐约间还能咀嚼出清淡的薄荷味。
金姆看着掌心里烟盖上那皱巴巴的金色双头鹰国徽,莫名笑了声,用手指将图案一点点抚平。
——sobranie。
他从小到大唯一吸过的香烟。
同样……
也是那个男人最喜欢的品牌。
将不规则的烟圈全吐出来,金姆摸着烦闷的胸口,总觉得那里浸润有整整十年的郁气。
烟雾慢慢将空间填满。
狭小的车厢里。
只剩两双陷入迷茫,与回忆中的眼睛……
……
世界就是一本巨大的群像小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如果让时间线再往前推15年。
布里克瑟姆就是最标准的黑帮电影。
金鹿帮盘踞港口,扎根渔业,借助旅游业火爆的人流东风,以及疯牛病疫情后鱼货价格上涨的红利,疯狂扩张,频繁涉猎其他产业,插手参与德文郡最大的毒频贩卖运输行业。
(保存在金鹿帮的下水道详细地形图,就是出于最后一个目的探索清楚并记录的。)
而将这个本为了合作捕鱼成立的帮派带到巅峰高度的功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