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累死三军的情况屡见不鲜,凌不疑想要彻底征服这支军队,必须要有至少三次以上的大胜才行。
日常的行军、军纪有凌不疑负责,而秦浩这个偏将则是干起了后勤的活,汉朝的吃食秦浩可是见识过的,就连贵族的食物都让人难以下咽,更何况是军营里。
秦浩吃过一次之后,就下定决心,要改善军队伙食。
军队的主食是小麦,因为这玩意便宜,但是蒸出来的米粒口感是真的差劲,于是秦浩就让人把小麦磨成粉,然后蒸馒头吃,这玩意不仅管饱,而且口感极佳。
经过几天的急行军,士兵们心里多少都有点怨言,但是,当他们吃到香糯可口的馒头时,浑身的疲惫也随之消失,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对于这些士兵来说,吃饱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快乐,现在不仅能吃饱,而且还能吃好,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凌不疑看到馒头的时候也十分惊异,不过他最关心的还是:“军粮够用吗?”
秦浩笑道:“一斤小麦研磨后可以得到10两面粉,但是馒头比小麦管饱,而且还可以掺杂一些野菜、杂粮,粮食消耗反而比平时要少。”
汉朝一斤是十六两,这个出粉率比后世要低得多,主要是工具不太行,用石墨撵出来的比机器粉碎的损耗要高,再加上军粮的小麦是没蜕壳的。
当然,小麦蜕下来的壳秦浩也没有浪费,让火头军养了一些鸡鸭,沿途要是遇到山川河流,还会带着火头军捕鱼、打猎,给军队改善伙食。
于是,原本在军队中最不受待见的火头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礼遇,特别是在没五天一次加餐的日子。
“老贾,这锅里炖什么呢?这么香?”
“是啊,我这大老远就闻着味了,哎呀不行了,太香了,赶紧开饭吧。”
火头军老贾嘚瑟的翘着二郎腿:“嘿嘿,今天秦副将亲自教了一道新菜,野鸡炖山蘑,算你们小子有口福,秦副将说了,这可是都城贵人们都吃不到的佳肴。”
士兵们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催促道。
“老贾说得这么热闹,你倒是开饭啊,这不是馋我们呢嘛。”
“就是,你看我们都排队这么久了,赶紧开饭吧。”
火头军老贾指了指插在太阳底下的树枝:“这时辰还没到呢,你们是想我挨军法吧?你们这帮老油子,训练的时候不卖力气,吃饭的时候倒是比谁都跑得快。”
“哈哈。”众人一阵哄笑。
终于,随着树枝的阴影到达正下方,老贾这才掀开锅盖,手中大勺一挥:“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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