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以后,出现在项峰公寓门前。
“来了……”门内有个沉闷的声音说。
过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梁见飞抬起头的时候不禁愣了愣——此时此刻,我们著名的畅销书作家身上正裹着厚厚的毛毯,他眼圈浮肿、发黑,眼里充满血丝,下巴以及脸颊两边的胡渣看上去很刺眼,他的嘴唇是干涩的,甚至有些泛白。
“我知道你最近在走艺术家的颓废路线,”她进门,一点也没有要换鞋的意思,即使项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丢在地上,她也丝毫没有要开始脱那双新买的黑色皮靴的打算,“但是,也不用贯彻得这么彻底,你是作家,不是个性派演员。”
“我可以把你的话当作是对我外型的某一种不得要领的赞扬吗?”他没有理她,径自接过她手里的袋子,走进厨房。
她微笑张嘴,顿了顿,说:“当然——不可以。”
项峰在解开袋子的一瞬间皱起眉头,然后两手撑在大理石桌面上瞪她。
“?”
“我不要葱——你明知道的!”他的表情几乎像在发怒。
但她知道他不是,他不过是……心情很差。
她没有辩解,径直走过去,拉开他厨房某一个抽屉,拿出一只银色的汤匙,平静地说:“大概是我忘了,用不着冲我吼,我帮你挑出来就是了。”
说完,她真的开始帮他挑葱,她挑得很仔细,像是小时候在课堂上从一堆桑叶中挑出已经开始腐烂的那些,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等着吃的不是蚕宝宝,而是一个心情很差的男人。
“好了。”她把两只白色的一次性塑料碗推倒他面前,然后拿起银色汤匙直接开始吃另外那碗,汤汁表面布满了绿色葱花的,但她却吃得津津有味。
项峰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仿佛她在吃的是蟑螂而不是葱,又仿佛……她说不清楚,难道那是感激吗?但明明没可能啊……
他也转身从她刚才打开的那只抽屉里拿出同样的银色汤匙,认真吃起来。一时之间,整个餐厅里只听到他们嘴唇与汤汁碰撞的声音,粗鲁却引人发笑。
梁见飞转过身,忍住笑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自己的早午餐。
“我是来追债的。”十分钟后,她放下碗,用纸巾不着痕迹地抹了抹嘴,对项峰说。
但畅销书作家显然并没有要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仍然自顾自地吃着第二碗馄饨,然后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咀嚼的同时却还保持着的异常清晰的口齿,说道:“如果今天晚上我感觉好一点的话,会开始构思的。”
“但人家后天就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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