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吃到早餐的我格外气忿。我也不知道在气忿,反正就是气忿。我朝空气短促地吼了一声,然后摸回卧室,拿上钥匙出门。妹喜给我买的盲杖,我还是不肯用。楼梯里,我能听见蓝色的塑胶拖鞋板拍打地板的声音。很快速,很急切,好似一不留神就会滚下楼梯。幸好,我没事。我戴上墨镜,朝着中医馆前行。说是前行,实际是爬行。我走在盲道上,仿佛在玩超级马里奥。地上的狗屎,翘起的地砖,当道的消防栓,歪斜的电线杆,齐腰的沙堆,会唱歌的洒水车,我他妈没有躲过任何一个障碍。我有很大概率会在拯救碧姬公主的路上,被各种各样对付盲人的隐形设施所害死。中途中,我直挺挺地撞在路边停放的轿车。警报发出的哔哔,吓跑了几只野猫,也招来了刚走不远的车主。没有盲杖,盲人的身份就不靠谱了。更何况,我浑身上下都没有盲人那柔软的气质。鼻梁上的墨镜,反而让人觉得我是在耍帅。
车主是个男人。他骂我眼瞎。我笑着点点头,说我是瞎子。男车主愣住,看见我递来的残疾证,一言不发地走了。我站在原地,笑了起来。这是一种自毁性的乐趣。自己毁灭自己,是完全没有被人毁灭要来得有趣。因为自己掌握着毁灭的方式,既有毒药,也有解药。而别人的毒药,是用闻所未闻的配料所调制的。我是盲人,却没有盲人的标志,正是为了让人产生误会。我先是让他们骂我,再无奈地坦白,那么他们就会立即感到错愕,感到愧疚,感到羞耻,紧接着他们会在之后的人生之中时刻回想这件事情,并且回想的同时给自己的良心几个巴掌。我笑得更加得意了。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带盲杖的原因。通过别人的羞辱来获得毁灭的快感仿佛更有风味。
距离中医馆一百米左右,我闻到淡淡的药香味。我本是不喜欢药味的,但是妹喜时不时在家里炖汤。鲁迅有言:闻久了,便也习惯了。我在众人诧异,好奇与嫌弃的眼神中走进医馆。不怪他们。怪我。我把屎踩进屋里了。我声音不大不小地喊道。
“冯大夫,我找冯大夫。”
冯大夫此时正站在木梯上给人拿药。他低下头,把下巴贴在皮肤松弛的脖子上,透过镜片的上方看向我。然后,他若无其事地继续拿药,并在心中默念清单:陈皮一两,土茯苓二两,红枣一两,当归一两……中医馆有一台挂在承重柱上的液晶电视。它很小。是杂牌。只有一个星空卫视。每天重播各种八九十年代的港台鬼片。这足够让人打发时间了。所有人扬起头,重新把目光放在屏幕上。我被忽视了。显而易见的事情。好吧,我迫切需要有人来告知妹喜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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