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时一时爽,事后火葬场啊。
吕温纶耐力太持久动作太狂野,他就像是非洲草原上的豹子,野蛮地攻城略地不知疲倦,每次都像要了他半条命。今天他记得还要拍摄一场比较激烈的打斗戏,这浑身酸痛、皮肤青青紫紫的……花斯年捂着脸,不敢再往后面想。
[嘻嘻,嘻嘻。让你风流快活、不知分寸,活该!]
花斯年:[……]
[嘻嘻,后悔了吧,傻眼了吧,遭罪了吧?活该!]
花斯年:[……]那什么,这是谁家丢的系统啊,赶紧领走好吗?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刚磕磕绊绊提上裤子,吕温纶就跟着走了进来。只见他从衣架上拿起件白衬衣,轻车熟路地为花斯年穿了起来,好像这个动作不知道做了多少遍。
骨骼分明的修长手指将衬衣扣子自下而上一个一个慢慢系上,指端若有似无地隔着纤薄的衬衣擦过花斯年的小腹、胸膛、锁骨,所到之处无不撩起一把温火。
花斯年干咳一声,推开吕温纶,赶紧将最后一颗纽扣系上,“不要了啊,我现在可一点力气都没有。”
吕温纶闷声一笑:“呵,每次说着不要不要,却又缠着我、比谁都热情的到底是谁?”
——哎呦我去,这句男友力max爆棚的霸道总裁经典语句简直是……让人肝颤肾疼啊。
花斯年脸赧红着,转身看向镜子。
镜子里娃娃脸男人的身后是一个高挑的男人,将近190公分的身高,俊美无俦的脸上总是挂着一抹高深莫测的浅笑,看起来温文尔雅,十分谦和有礼,书中走出来的贵族恐怕都不及他一半的风采。
可花斯年知道,这些只是看起来,看起来清瘦而已,那脱下衣服来之后完美的肌肉和曲线,简直是为自己的审美量身定做的啊!穿衣显瘦,脱衣有料,简直诱人地不要不要的,让他欲罢不能!
吕温纶见花斯年系好最后的衬衣纽扣,整理好衣服,这才收起眼底的遗憾,笑道,“去吃点东西?”
“好啊。”
餐桌上,吕温纶将花斯年抱在怀里,用汤匙喂他吃着早点,动作轻柔舒缓。花斯年乖巧地坐在自己双腿前面,他一低头便可以看到花斯年光洁的颈项和满足的侧面。
在吕温纶的记忆里,从没有一个人可以把单纯和妩媚糅合得这么恰到好处。
…………
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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