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从一大早的热闹就看得出来,此女不是什么好鸟。人贩子这件事此女说是误会,但因为此女一年到头有近十个月的时间在外头,不知道干什么行当,所以这点有待考证。但其他的事情,比如教唆堂弟、谋害亲姐和派人殴打前夫,这些事可是板上钉钉,证明了此女根本不重视血脉亲缘,心思比男人还毒辣,为人还不端正。
他们作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后,肯定会秉公处理的。
等去省城调查的人回来后,给文水村的人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原来殷玉娥去省城打拼,不是去做人贩子,但性质也没好到哪里去。
她不是说自己被骗了吗,却一直对自己做什么行业,怎么被骗的事迹含糊其辞,只顾着卖惨,结果原来是她和一些外出打工的外省人,合伙做服装。可这年头做服装,你如果不是自己生产衣服卖,你就得有进货渠道啊。你又不是大老板,手头也没几个钱,你去温市、深城的火车票,光一个站票,来回都要三十来块,更别提拉货了。那这渠道怎么来啊?
自然是做“倒爷”了。
倒爷就是那种做小买卖的,坐火车去外省大肆收购一些衣服手表,回城里再倒买倒卖的人。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利用价格差谋利,钻市场的漏洞。过去管这行为叫“投机倒把”,要被绳之以法。现在的话,用后世的话说好听点,就是最善于抓住商机,但本质上依然是不法行为。被抓到或者被热心群众检举揭发的话,是要被判刑的!
这就是殷玉娥所说的做生意被骗,她坐火车去深城,用□□袋进了几大包衣服,差点被抓后,才意识到自己被自以为的生意伙伴哄着,做了“倒爷”,亏她还没心没肺以为这些衣服脱手了,起码能挣一万块。
这趟贼车上了,就下不去了。生怕被报复或者被举报,她只好连夜跑回文水村。
然后就这样被局子里的人逮到了。
多项罪名加起来,本来只以为就关她个十来天长长教训的殷家人和秦茂,都没想到殷玉娥硬生生跟她的服装生意团伙,一起被判了七八年。犹如一把重锤当头砸下,砸得七荤八素,他们这也才知道,这闺女在外头胆大包天做了那么多事,这也是罪有应得,但胆小如他们,还是搂着小家伙,差点吓晕过去。
秦茂是其中最庆幸的,他庆幸自己半年前离婚了。
他要是也被哄着去牟利,在“严打”期间,判刑后没收家底都是轻的,重则还会牵连家里人,导致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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