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你男朋友魅力真大。”托尼眼中闪过惊艳,“我刚刚看到珍妮弗都看呆了。”
这不安于室的男人啊。
看着往来的男男女女那情不自禁注视着周锦珩的目光,殷明麓冷哼一声,很不情愿地走了过去。难怪原主之前一天到晚都没有安全感,有这样乱放电的枕边人,谁不成天提心吊胆头顶绿帽啊,直到婚礼前一刻都不能放心。
殷明麓挥别同事上了车,刚给自己系好安全带,周锦珩就笑着道:“我带你去见朋友,我们先回家,你要好好打扮打扮,争取给他们留个好印象。你如果穿得不好,他们的嘴可能会有点毒舌,但肯定不会是恶意的,他们就是习惯性挑剔罢了。”
一路喋喋不休。
“……”殷明麓板着小脸,想把这男人打死。
不过联想以前,原主以前每次想让周锦珩带自己去见那些狐朋狗友,周锦珩都会敷衍道:“见什么朋友?我们的朋友圈子又不重合,除了画画做饭、种花养草之外,你既不会打牌、不会打斯诺克,高尔夫你也不知道怎么挥杆,那些有钱人的玩意儿你都不会,带你去也没意思。而且哪怕我们要结婚了,我也不喜欢你今后多干涉我的朋友圈子,过分了解我的私事,我不喜欢你这样。”
一句“我不喜欢你这样”就彻底堵上了原主的嘴,他害怕惹周锦珩厌烦,于是咬了咬唇,不敢再提。
周锦珩也很满意原主的“识相”,他是喜欢小玫瑰的撒娇粘人的,但他同时也是个不愿意被人越界打扰的男人。兄弟是兄弟,情人是情人,兄弟如手足,情人是衣服,在他心底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所以原主自然是不如乔安重要的。因为乔安不仅仅是对方心中的白月光,同时还完美地兼具了“兄弟”和“情人”双重身份,周锦珩自然爱到了极点。
呵呵。
不过现在能主动带少年去,也算是一大进步。
虽然这男人嘴里依然吐不出象牙,在他穿衣服时不停地指手画脚:“你不要穿那件,那件太素了,穿了根本不起眼。那一件也不要,那件太招摇了,你露着两条腿在外边,想过我的心情吗?我可是会吃醋的,啊!”
最后一声尖叫,是因为少年终于受不了他了,直接给了他一拳。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周锦珩这男人果然乖了不少,虽然在临出门时,也不知道是不是紧张,又开始甩着车钥匙,对正在穿鞋的少年来了个约法n章:“你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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