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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寓言 > 暗妓(别名:52号会馆) > 草履の虫(三)

草履の虫(三)

李乐乐被警察从地下室救了出来,出来之后,她还是保持着困在地下室里的模样,不动也不说话。由于是目击证人,警察反复问了她很多话,可她都没有回答。萧笛妈妈看不下去了,冲过去,抱紧她,哭着说:“她就是个孩子,已经被吓成这样了,你们还逼她!”

专门模拟犯人画像的警察有些尴尬,解释道:“女士,您别生气,因为监控被破坏,我们只能从目击者身上得到犯人的画像。”

“那你们就不能等她缓缓吗?她才17岁,受到这么大的刺激,第一时间难道不是应该得到心理治疗吗?”

警察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们已经通知医院了,但现在路况正堵,救护车还要一会儿才能到。”

萧笛妈妈依旧护着李乐乐,让她的头靠在自己怀里:“那也不准问,要问也换个人来,对小孩子说话也不知道温柔点。”

李乐乐就这样被送进医院,她在医院住了快半个月,省内有名的心理医生几乎都找遍了,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因为精神的呆滞,很少进食,只能靠营养液来维持生命,半个月下来,本就纤细的身体瘦得可怕。最后还是萧笛父亲从外省请来了位在国内也算得上权威的医生,积极治疗了一个月,才让她开口说话。

“蛇……黑色的蛇。”李乐乐坐在病床上,双眼目视前方,像是在看什么东西,眼睛却没有聚焦,琥珀色的瞳孔空洞灰暗。

“什么蛇?哪有蛇?”医生见李乐乐终于肯开口说话,立马反问道。

她的眼睛定了定,小小声的说:“手指上,他们手指上有蛇,黑色的,还会吐舌头。”

医生耐心的引导:“他们是谁?”

“坏、坏人。”

“他们做了什么?”

“妈妈,妈妈没了。”

“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吗?”

“有一个光头,戴着眼镜。”

“还有呢?”

“一个只有一只右眼,手上好多纹身。”

“还有吗?”

“还有一个鼻梁很高,眼睛……眼睛……”

说到一半,李乐乐突然抱着头,吃痛的叫:“我的头好痛,眼睛、眼睛怎么了,不,我的眼睛,眼睛里有血,我看不见,我看不见了。”

后来,她就真的失明了。

医生说,那只是在受到重大精神打击后,产生的精神障碍,从而引发的暂时性失明,只要积极接受治疗,是有康复的可能性的,不过也不能轻视。所以萧笛妈妈一刻也不敢耽搁的住进了医院,和护工一起陪护。

自打李乐乐进了医院,萧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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