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的清倌人,但是,兜里的银钱,已然见底,无能为力。
“这莳花苑的主人真是的厉害,一场花魁大选,就足以赚的盆满钵满。”
角落中,长孙封宇看到高台上每位清倌人身前数量众多的金签子,感慨道。
“宣传、竞争、美色、气氛。”
李子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神色平和道,“打赏这种事情,多是冲动,事后,多数人还是会后悔,这便是贪图美色的代价。”
“五千金签子,代我家主人赠予红袖姑娘。”
就在这时,一名侍从模样的年轻人拿出一叠银票买了一千金签子,直接放在了白莲儿身边的红衣女子身前。
顿时,周围众人神色皆是一震。
一支金签子要二十两银子,那五千金签子,就是十万两白银。
哪家公子这么大手笔。
高台上,红袖和白莲儿两人看到这一幕,神色也都变了。
随后,香火燃尽,花魁之选,定局。
“世子,你猜对了。”
角落,李子夜举杯,微笑道,“恭喜。”
一旁,长孙封宇从震惊中回过神,这时,终于猜出了什么,难以置信道,“李教习安排的?”
“世子选的。”
李子夜笑道,“好眼光,红袖添香,可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长孙封宇苦笑,道,“不敢,家有猛虎,哪敢在外沾花惹草。”
“忘记世子已是有家室之人。”
李子夜放下手中的酒杯,说道,“那就权当逗个乐。”
“李教,李兄,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说?”
长孙封宇收敛心神,神色认真地问道。
“的确有一事。”
李子夜点头道,“不过,世子要发誓,在事情成定局前,不与任何人说。”
长孙封宇听过,眸子微眯,道,“可以,李兄请言。”
“我想四殿下,做太子。”李子夜平静道。
长孙封宇闻言,先是一怔,旋即神色一变,猛然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