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小头头。但是我们这个部落,始终是依托于人类的势力生存的,虽然能养活自己,但也仅仅只是做到了起码的温饱。
然后突然有一天,有人类的长官过来告诉我们,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要被强征了,他们让我们滚蛋,可我们不愿意。就这样,双方打了一架,我们的族人死伤无数,我老婆也被打死了。但就在这个时候,高原大陆上发生野生怪物大迁移,人类人手不足,我们剩下的人,就被强征入伍,戴罪立功。整个部族三百多人,在战斗中浴血奋战,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十三个人,我们这十三个人,就被当作某种宣传工具,正式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了人类社会的一份子。
我成了一个人类世界中最低等的列兵,穿上了一身军装,我和同伴们被打散,身边的人全都是人类。其中一个跟我同属于一个列队的女孩子叫阿曼达,就是她爸来强征我们的土地,打死我的老婆,还强行征我入伍,我也不知道该感谢他还是憎恨他。
但是客观上,他确实给了我机会。
阿曼达她爸,是我遇到的第二个人。
我在部队里服役十二年,参加战斗二十六次,我的族人都死光了,只有我活了下来。我一路积累军功升到了士官,成了当地有名的战斗英雄,在部队里当上了最大的那个小头头,跟阿曼达她爸同级。还偷偷摸摸睡了阿曼达。但是因为各方面原因,我被卡在了从士官到尉官的坎上。不过好在这个时候,阿曼达怀孕了。
阿曼达她爸为了体面,就拿出多年的积蓄,贿赂了我们部队的长官里克尔梅,里克尔梅长官把全队唯一的进入军事学院学习的名额给了我。就这样,半年之后,我跟里克尔梅成了同级同事,阿曼达她爸成了我的下属。
里克尔梅,就是我遇到的第三个人。
我被调到了高原大陆的另外一个小城市,担任当地的一个部门领导。我这时候向下看,发现不管是阿曼达她们家,还是祖鲁足足那样的人,还是曾经的我自己,这些人的命运,我都或多或少地依靠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改变。
我继续努力工作,接下来几年,又因为表现良好外加行贿成功晋升,但是升到校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似乎又上不去了。因为没有可以牵线的人。简单来说,我就是想行贿,也不知道该去找谁。社会阶层,似乎又从这里被分割开。
而我个人是什么情况呢,我的情况是,虽然我升职了,但是我发现自己所能影响到人,始终只有那么多,我上面还有一个大佬,他手底下有几百个像我这样的高级马仔。每个人都在费心思顶替大佬,但永远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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