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对个人或许是赐福,可对世界法则,却是重大缺陷。也许,她未来能开发出更完善的复活术,毕竟,初火代表一切。”
“我丢失的宝贵人性是什么?难道是作为人的荣誉?”指头犬又问。
“你有什么荣誉?”拉赫洛斜了他一眼。
“智慧?”
拉赫洛又摇头,“是巧舌如簧。”
指头犬默然。
片刻后,他迟疑着问:“我能自-杀,然后回归地狱吗?”
“我们都想出去,你却想回来?”我把地狱恶灵的惨状全告诉了指头犬,“以你的罪孽,百亿刑期肯定少不了。以你的麻瓜天赋,又没法成为小魔头。
寂寞了,想找一条公狗都难,不如策马红尘,活得潇潇洒洒。”
我刚唱完白脸,拉赫洛又出来唱红脸,安慰他道:“做我的影魔大祭司,你能得到神力赐福,未来超脱有望!”
“你曾控制了君临最多的技女,现在又成了母狗,非常银荡,正好也能担任我的‘自由红尘教’大祭司,向世人颂扬我名!”我连忙说。
经过一番威逼利诱,指头犬发下神圣誓言——为魔王魔后效忠,永不背叛,永不放弃传教之责。
当然,我与拉赫洛也发誓——劳有所得,一定不拖欠工资(神力赐予)。
当天晚上,指头犬就与数十条公狼践行了“自由红尘教”的教义。
我收获到的信仰之力虽然微薄到难以察觉,却还是非常兴奋。
我成神了,我有教会与信徒啦!
我大手一挥,赏赐指头犬第一个神术:红粉佳人。
当年七藏与情玉女神大战时,仅仅情欲神力的余波,就让全城十多万人开无遮拦大会。
我当然比不过领悟法则的女神,但诱惑凡夫俗子肯定没问题。
果不其然,有了我赐予的神术,指头犬如虎添翼,如鱼得水,只要他看上的雄性,几乎无法逃脱他的魔掌。
当我发现,人类能贡献更多的献祭之力时,七国乡村男人倒了大霉......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位参加过最终一战的老兵,带着无数勋章回乡务农,朴实无华的外表遮掩了他强悍的意志,红粉佳人没能迷晕他,反而向世人暴露了指头犬。
河间与王领地区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清剿行动。
幸亏长夜才结束没几年,人口还没恢复到从前,七国大片土地无有人烟,指头犬才能逃到一路逃到塞外。
之后二十多年,指头犬过得不怎么好,我与拉赫洛也没能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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