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印记才对。
可现实却是,任何死神都做不到这点。
哪怕是众多死神中最强的寒神,祂几乎吟唱出完整的死亡之歌,依旧无法办到。
所谓转世,只是生命印记相似的两个人。你是陌客,是七神信徒的死神,该明白这点才对。”
“呵呵,你说了九成九的实话,却在最关键处扭曲了事实。”丹妮笑道。
“我说错了什么?”光之王沉声道。
“对转世,门神早就向我解释过,压根不是生命印记相似,仅仅只天命与灵魂波动相似。
如果我是妮莎妮莎的转世,大概除了我,她的天命对其他人只是高级补品,没特殊效果。”
“那根木头连死神都不算,知道什么?”光之王不以为然道。
“你看这样如何,我是光之王,你把光之女的天命交给我,我还你神魂、神性与神力?”祂语气真诚地建议道。
“吧唧~~~”丹妮二话不说,一口将那团黄金果冻吞下肚。
明明没有饥饿感,她却有种终于吃饱肚子的满足感。
“嗡嗡~~~~”她的魂体在膨胀,身形越来越大,还有淡金色的光辉从内而外。
顷刻间,丹妮的灵魂好似一枚巨大的人形太阳,横亘在信仰空间。
“效果这么好?”感受暴涨一倍有余的神魂之力,还有灵魂深处奇特的力量波动,丹妮因损失两成魂力、神性、神力累积的憋屈,一扫而空。
光之王再也维持不了圣父的气质,阴冷道:“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知道,光之女的天命很奇特,它能让我自然领悟光之法则,有可能,比人工锻造太阳时生成的光之歌更强大。
所有,只要我努力修行,总有一天能吟唱出光之歌。”丹妮自信道。
其实......
自信,是为了刺-激光之王装出来的,她此时的真实感受却是满心无奈与无力。
连火之歌、风之歌都才刚起步,从龟丞相那学习的“洛恩河”水巫师几乎没时间修炼。因为陌客的职位,也为了凑齐传说中的“冰与火之歌”,她还得抽时间研究死亡法则,这......
忙得头都大了,对光之法则,她真心没多少兴趣。
如果时间过去一千年,一万年,等她把四大元素与冰与火都凑齐,也许会尝试凑齐光暗之歌。
“敢打光之歌的主意,我们两不死不休!长夜与寒神我不会再去管,今后全部力量都用来追杀你。”光之王冷冷道。
说实话,丹妮有点心怂了。
为了一坨屎,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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