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给山姆当纪念品。
山姆也一直带着它。
......
在先民拳峰第一次遭遇异鬼、尸鬼,守夜人丢盔弃甲,狼狈逃窜,山姆把自己都弄丢了,偏偏他还带着号角。
之后离开长城,南下旧镇,他又把号角带在身边。
在布拉佛斯时,他带着号角;在龙石岛,在龙女王面前,他身上的包裹里还是放着那只号角;最终,胖子山姆带着号角去了旧镇。
说实话,如果你问胖子:号角又破又旧,还只一块黄铜镶嵌在黑牛角上,压根不值钱,为何你一直带在身边?
胖子一定会茫然:是呀,我为何一定要带着这根破号角?
无论如何,在旧镇时,本该是号角距离塞外异鬼最远的时候。
但它丢失了。
一只眼睛闪烁蓝光的死鸽子,咬死一只老母鸡那么大的凶悍渡鸦——那只渡鸦正好从“艾斯爵士”头顶飞过,距离不超过百米。
接着,渡鸦眼睛闪烁蓝光,飞入山姆的卧室,熟门熟路找到号角,带着它又回到北境,回到长城之外。
越过长城的瞬间,在镇邪法阵的作用下,渡鸦尸鬼肢解为一滩残肢烂肉。
但它飞行高度超过1000米,本身还带有巨大的向北飞行的初速度。
此时,魔法规律退走,该牛顿老师登场啦!
飞行高度1000米,初速度50米/秒(地球最快鸽子的速度),与地球差不多的重力加速度。
那么,渡鸦的尸体与瓜子上提着的号角,能否越过一座200米高,20米宽的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