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丹妮去魁尔斯时,城市守卫离城迎接,他们骑披着斑斓色彩毛毯的骆驼,坐在镶嵌宝石的鞍座上,清一水的红铜鳞甲,红铜长吻盔,腰挎青铜弯刀......
美丽奢华,浮夸不适用。
她很看不起他们,直到在阿斯塔波遇到吉斯人的黄丝披风。
原来,强者都是被弱者存托出来的。
之后几年,丹妮便一直看不起黄丝披风,认为他们最烂,烂到无可救药,直到几日前,她突袭魁尔斯。
原来,强者真是被弱者存托出来的。
黄丝披风至少敢拼,能拼,愿意拼;在龙女王骑龙突袭过那么多城市后,骆驼骑兵竟连弩机阵都没组建,甚至没人值夜——他们没进入战备状态,还是日常混日子。
没的说,趁着夜色,龙女王第一波就烧了存放弩机的仓库。
第二波,龙炎如九天瀑布,清洗骆驼骑兵的营地——王宫内配备一座宽敞校场、装饰异常华丽的建筑群。
然后,她开始为所欲为。
——为了应付随时可能到来的龙战,丹妮带瓦钢锭回到阿斯塔波后,就召集全城铁匠,将重新熔融的瓦钢锻造成鳞片。
到丹妮袭击魁尔斯那日,锻造出的鳞片足有三百斤,勉强可以为大黑与小白组装两条肚兜铠。
所以,只要不冒险攻击敌人的舰队(战船装备有弩炮与蝎子弩),她真的可以在失去弩机的城市里为所欲为。
“完全是为所欲为,她就带着两条龙,从入夜开始,烧到第二天黎明,七八个小时,没人去阻挡她。
甚至,她还有闲情逸致,掠夺了王族与商人家一共三十五柄瓦钢剑!”崔格看着信笺上的内容,难以置信道。
“魁尔斯这么弱吗?”蛇蜥群岛的海盗王眼神闪烁,嘟哝道:“早知道我就......”
“哼,整个魁尔斯海峡超过一千公里,却从无一支海盗敢进去。”
似乎猜到海盗王的心思,也是为了让众位代表不小瞧魁尔斯,札罗冷冷道:
“骆驼骑兵属于王族,总共也就八百人,几百年来从无外敌,几乎废掉。
可魁尔斯的防御重点在大海。
只城市舰队,就不比布拉佛斯紫帆舰弱,更别提我们十三巨子和碧玺兄弟会、香料古公会都有武装商队。
我此时统领的盟军第三舰队,不就以十三巨子护卫舰为班底打造的?
就连那等疯狂的魔龙之母,不也只焚毁我们的商船,而不敢去停靠战舰的码头撒野?”
众人闻言默然。
渊凯战神沉吟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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