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最后克莱昂凭民意要挟陪审员,弄个“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判决。
——也许会削去弥林城主一职,爵位也从伯爵降为爵士。
现在有绿圣女认罪,剩下的两万吉斯死|刑犯中,固然有大批是被冤枉的——超过九成,但犯下谋逆罪的真鹰身女妖之子也有不少。
在最终的闭门结案过程中,陪审团全票通过龙女王的宣判:“碎镣伯爵破获‘鹰身女妖之子’一案,功勋卓著,荣升碎镣侯爵,赐金10万。
但克莱昂·碎镣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过于酷烈,还枉顾《法典》中多条律法,屈打成招......降爵一等,罚金8万,鞭刑48,改弥林城主为征西大将军。”
呃,克莱昂一升一降,爵位不变,职位由城主变为将军,赚了两万金辉币,挨了“恶魔之尾”哈塔尔48鞭子。
还有被克莱昂逮捕的六万劳改犯,两万死|刑犯。
大概有七万三千人属于无辜者,也许对龙女王的统治心怀不满,但完全没参与“鹰身女妖之子”。
毕竟,这个反动组织也才刚建立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大规模吸纳成员。
但丹妮并没直接宣布那些人无罪释放。
因为她发现一件事,克莱昂虽残暴,但绝不无脑陷害忠良。
那些被冤枉的人全部与鹰身女妖之子有亲戚关系。
等丹妮询问克莱昂审案过程后,她麻瓜了。
没有现场调查,没有丝丝入扣的推理,没有或可疑、或完美的证据,他只把户籍册子打开,先把第一批被捕之人的亲戚抓来,再把他们亲戚的亲戚抓来,最后再将他们亲戚的亲戚的亲戚抓来......
有个“六度分离”的理论:最多通过五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亲戚与认识的人不一样。
但如果克莱昂就这样对着户籍抓人,一轮又一轮,连续抓个十几、几十轮,也许能把龙女王也抓进监狱。
事实上,他只抓了三轮,便抓不下去。
因为再抓一轮,弥林就没吉斯人了。
克莱昂做法粗暴,但给出理由也有点道理。
鹰身女妖之子是谋逆大案,意图颠覆龙女王的统治。
鹰身女妖之子与龙女王是完全的对立两方。
奴隶湾的人民只能挑边站队,要么龙女王,要么鹰身女妖之子。
毫无疑问,面对这种二选一的决定时,他们的亲戚无论如何不会站在龙女王这一边。
当然,有道理并不代表合法。
就像有犯罪倾向,不等于犯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