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奚行的防风衣落半截拉链,热得很,索性敞开,任风兜鼓衣服,拇指不停摁着指星笔,光柱像锥子,一下下扎在草皮里,脚步仍是散漫,浑身不得劲儿。
烤炉处,思斯抱着大袋棉花糖,串上竹签放到炭火上烤,见着今朝和奚行过来,向他俩招手。
走到亮灯处,今朝直接小跑过去。
“你们在那边玩什么?”思斯递去一串。
今朝拖张椅子,坐在思斯身边,看了看手机时间,十点半,差不多该散了,回说:“抓蚱蜢。”
思斯捏着竹签翻棉花糖,柔声笑:“童心未泯啊,小狗也特别喜欢抓蚱蜢,我还以为草里的都被它们抓完了。”
今朝比了个手势:“刚才有好大一只。”
聚会的人陆续离开,长桌边趴着几个喝晕的,司壮壮准备了客房给他们过渡,山上不好叫代驾,喝酒前都约定好,不留宿的就每辆车留一个不沾酒的开车人。
司壮壮也喝了不少,两坨红晕上脸,整个人都浸在迷醉里,好在思斯给他派了活儿,这会儿正乖乖坐在桌边,捏着汤勺从白色炖盅里舀甜品,扯着醉嗓招呼奚行:“老大。”
见着司壮壮的醉态,奚行皱眉蹙眼,用手背探了下他额头,然后抄回兜里,嫌了声:“喝了多少啊?”
“没喝多少,开始只是喝啤的。”
司壮壮拿汤勺的手抖了抖,险些撒到桌上,靠着最后的意志力稳住,装进小碗后,才叨道:“老孙那家伙,带了烧酒来,说要喝什么炸弹酒,玩输喝一杯,我才输了五局,一个手能数过来。”
司壮壮的酒气喷薄而出,奚行弯腰从纸箱捞起两瓶水,放一瓶在他边上,自己拉开椅子,敞腿坐下,语气里的嫌一点也没少:“你现在数得清自己几只手吗?”
“嗨,金牌审计就算喝倒了,也绝不会数错数,这是我dna的本能。”司壮壮端一碗燕窝放到奚行面前,“来,尝尝燕窝。”
奚行没心没绪靠着椅背,矿泉水拧开也没喝,拎在手里,搭着扶手往下晃,闲闲瞥了眼瓷碗,大晚上吃什么燕窝。
燕窝、相亲对象……
他搭扶手的胳膊也不晃了,眼神定在燕窝碗,半响,声音冷淡问:“哪里来的燕窝?”
司壮壮试图读情绪,但脑子蒙蒙的,依着逻辑回:“思斯炖的啊,不然哪有,她最近在跟今朝的朋友学,一点一点挑碎毛都费好多功夫。”
是了,那次在车里,她就说要将那男的介绍给思斯认识。
整壶冷水浇在滚烫心窝,一团水蒸气卡住喉咙,不上不下,奚行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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