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了,要去镇上买。”苗笙笙笑眯眯应承道。以后有机会倒是可以做给他们吃,反正她也挺爱做饭的。
“那等什么,咱们这就去啊,我昨天可听你们队长说了给你放了五天假呢。”顾明霞立即催促。
啊~苗笙笙第一次见这般“雷厉风行”的女子。
“那我回家拿钱?”她存钱罐里还有些积蓄。
顾明霞摆摆手,“不用不用,我哥有钱,是吧哥?”
顾明远好笑的摇摇头,“你不用理她,她就是个人来疯。不过你要有时间的话还真得去一趟镇上,你毕竟是此次拐卖的直接受害人,张国明那里还需要你去做份笔录。”
苗笙笙思考了半晌,“那还是择日不如撞日吧,今天去吧。”她一共只有五天假期,一天都舍不得浪费。
不过,“真不用我回家拿钱吗?一副骨头要一块钱呢,也不知道今天涨价了没。”毕竟她昨天已经教给了大家处理骨头的方法。
“涨价了也不怕,我哥才不会在乎那三瓜俩枣呢。”顾明霞再次吹嘘道,“你们在这儿等我啊,我去去就来。”说着端起装满衣裳的木盆往家里跑去。
溪边,只留下苗笙笙和顾明远二人,外带一个在河边试图徒手抓小鱼的萝卜头。
和一个刚刚见过三次面的男人独处,苗笙笙有几分尴尬,“那个,那个你不用上工啊?”
顾明霞三番五次说她哥有钱,可顾明远不是爹娘都跑了吗?听说顾明霞三个亲哥哥呢,人家爹总不可能越过亲生的子女,特别照顾侄子。
哦,对了,顾明远的亲爹抛下他们娘俩回了上海后,顾家人便让顾明远随了他们姓。
望着眼前唇红齿白鲜活灵动的女子,顾明远有几分紧张的低下了头,一边踢着溪边的小石子,一边轻声道,“我不怎么上工,顶多帮村里去镇上跑跑腿。平时做些倒买倒卖的小买卖维生。”
说到这里他抬头认真看了女孩一眼,生怕她不明白似的,“也就是俗称的投机倒把。吓到了没?”
大伯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养活自己亲生的都不容易,哪里顾得上他。从十二岁开始他便跟着镇上的那些二流子们混,想方设法养活自己,减轻大伯的负担。
说实话那些年在大伯家里过得并不好,但亲生爹娘各自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扔下他不管时,是大伯给了他一口饭吃。
做人得知足,知足才能常乐。
只是,望着眼前纯贞美丽的女孩,顾明远第一次厌恶起自己的出身。要他也有一个健全的家庭多好。
就不用如此刻这般,自惭形秽,连看对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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