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万的版权费。
还有10%的分成?
一开始,林棠就决定了将这首歌的版权免费送给时笙。
毕竟这是礼物,哪有收钱的?
而且,那会她也不清楚歌曲版权的市场价格。
但收到了这么多邀歌的邮件后……她已经知道,八十万的价格可以说是非常阔绰了,更别说还有10%的分成。
虽然时笙发布的这首歌是免费的,但后续的商演、节目插曲的版权,都是源源不断的收入。
如果说星越娱乐要用八十万买断了这首歌的版权,就更没必要再多给一份分成了。
想清楚这一切后,林棠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星越娱乐,能处!
……
此时,赵袁欣一脸沉重地看着电脑屏幕,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版权部一开始商定的价格是五十万。
公司的出发点很简单,一方面是为了彰显公司的诚意来拉拢对方,另一方面……也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和对方搭上线。
毕竟,之前的几次沟通是因为应援和pb授权的事情,全都是通过邮件沟通的。
后来,时笙主动加了价格,将版权费增加到了八十万,还自愿从自己的未来收益的分成中拿出了10%。
这样的版权合同,放在业内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但……她紧张的是。
以她对林棠的了解,林棠绝对不是一个缺钱的人。
她,会接受吗?
直到听到“叮”的一声邮件提示音,赵袁欣紧绷的神经突然放松了一下,随后又立即收紧,郑重地点开邮件。
看到邮件中简短的“好的”两字后,整个人才总算放松下来。
*
第二天,林棠准时到达了星越娱乐。
她已经让系统帮忙看过邮件里的合同了,合同的细则十分严谨,没有任何模糊的陷阱和漏洞。
干净到,完全不像资本家的做派。
林棠上一次来星越娱乐,还是和季霄的经纪人签专辑封面的授权合同。
这么久没来,她有些不熟悉地站在门口看了好几眼。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怎么在这?”
林棠转过身,就看到季霄正站在离她不到半米的距离,懒洋洋地站在那儿,双手插兜。
他看起来像是没有睡醒,一脸素颜,藏在棒球帽里的头发似乎也没有打理。
这个有些臭屁的姿势,配上那张少年气的脸,反而增添了几分直击心底的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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