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上。
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应援曲一事根本不是星越娱乐的营销策略。
这首歌,确确实实是“禁止出逃”写的。
那,能让花钱让她再写一首“应援曲”吗?
*
“怎么又是邀歌的……?”
“救命,我根本不会写歌啊!”
“我现在去学写歌还来得及吗?”
此时,林棠看着邮件上开出的价格,手指颤抖地数了数后面的一长串“零”,然后心痛地捂住胸口。
她根本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样的地步……
一开始,她只是单纯地想送给时笙一首歌,作为出道四周年的礼物。
几天前,当她抽到系统道具“录音棚”的时候,就产生了这个想法。
给歌手应援一首歌,简直太合适不过了!
问题是,以她现在的业余水平,虽然能勉强拼凑出一首歌,但质量只能说是平平无奇。
想想自己另外两个站子的应援水平……
这种水平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我卷我自己.jpg
巧的是,上次抽奖抽中的那个剧本《乐队》的女主角正是乐队中的主唱兼词作人。
有了剧本共情的功能后,她脑海里为数不多的乐理知识瞬间变得清晰了不少。
再加上“录音棚”道具中的“灵感”功能,简直是明目张胆的开挂。
林棠尝试着用了一次,明明她不是很会写歌,但却瞬间被激发出了蓬勃的表达欲。
缺点是……这个功能后劲真的很大!
因为“灵感”从来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根植于记忆中每一个饱含情绪的碎片。
而对于林棠来说,回忆里最容易被触动的情感,永远是上辈子的追星和站姐经历。
从一开始毫无理由的热情和向往,到一次次的痛苦失望怀疑,再到最后近乎冷漠地将追星这件事当成一份职业。
于是,就有了《for you》第一个磕磕绊绊的半成品。
而这首歌,也已经不单单是送给时笙的礼物,更像是对过去的一种告别。
不过……尽管感情到位了,但歌曲的框架依然粗糙。
那还能怎么办?
肝吧。
如果按照系统空间内的时间流速来看,这首歌她至少做了一个月的时间。
直到这首歌得到了乐队女主唱的认可才算结束。
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至于录歌的部分,林棠原本是想花钱找人唱的,因为她实在没有精力再去学一次演唱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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