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体也是林多比喜欢的,瘦得有肌肉,屁股又翘又好捏,和自己手的大小意外相合;他更喜欢他的声音,煽情却不下流,诱人又不放荡,从声音就能清楚辨别他舒不舒服,哪里舒服。他喜欢自己使坏捏着不给他射的时候,林清湛在他怀里呜呜噎噎求他的声音,也喜欢他快要高潮时愈来愈急促高昂的呻吟。
但这都不是他最喜欢的,这都不是非他不可。
他最喜欢的,是林清湛高潮时的表情,那种贺尔蒙爆棚的性感,直接激发林多比颅内高潮,进而身体高潮。
他情不自禁地又吻了吻那颗泪痣。
「你去冲一下吧,我换个床单。」林清湛从浴室出来,肩上掛着浴巾,半湿的头发往后拨露出他乾净的脸庞。他还是下身失踪。
「我可以睡这吗?」林多比接过清清递来的毛巾,他比自己矮一个头,大概...175左右?
林清湛转头对他上下打量一番,支着下巴歪头说:「你表现不错,我有爽到,可以。」
说完,调皮地笑了下,不再理会林多比,自顾自换床单去了。
原来泪痣不是只有在做爱时才让人想吻,林多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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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就是这样,早知道他没经验我就不跟他玩了,再爽又怎样,黏死人了。
林清湛内心暗骂不已,连带表情一点都隐藏不住他的不爽。
昨天晚上带了那个跟踪他的男人回家,这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通常他会至少问一下对方有没有经验,如果是生手就算再帅他也不会碰,因为他曾经吃过一次亏,从此对0经验的人敬谢不敏。但是,昨天这男的外貌太符合他的胃口了,而且他跟了自己一整天,多少有点激发了林清湛的优越感和兴趣,于是他没多想就把人带回家了。现在真是后悔死了。
清清强忍住不满的情绪替客人结帐,内心不断告诉自己现在在工作,试图催眠自己把那件在店里晃来晃去的大型移动障碍物当作陈设之一,不要看、不要管、不要动怒。然而,从他中午开始上班到现在三个小时了,那个白痴仍是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的让林清湛归懒趴火愈烧愈旺。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这间廉价超市就这么小,下午班的人马上就要来了,是要让他多尷尬?
「这位客人,」终于,趁着暂时没有其他客人进店,清清怒气冲冲地快步到第n百次逛到咖啡区的林多比面前,「您需要找什么商品吗?没有的话请离开,您这样很妨碍我们做生意!」林清湛一双眼尾特长的眼睛盛着怒意,多比却只觉得这双眼生气时看起来好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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